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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包装有限公司)

  近期,山东省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布了2016年上半年查处的食品药品典型案例,包括无证生产食品、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经营未取得批准文号的进口化妆品等案例,涉及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多个领域。

  一学校食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受处罚

  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近期,莱芜市一中学食堂因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据执法人员介绍,今年6月份,该中学食堂加工制作的馒头,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向该单位送达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报单,该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该学校食堂面食加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并立案开展调查。经调查确认,该单位共制作馒头210公斤,除用作抽检的样品外,其余已全部销售。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中学食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大肠菌群是食品卫生状况的指示菌。如果食品中的大肠菌群超标,说明其产品的卫生状况达不到基本的卫生要求。消费者食用大肠菌群超标严重的食品,可能增加患腹泻等肠道疾病的风险,危害人体健康安全。出现上述问题可能由于食品加工场所环境卫生不符合要求,从业人员没有树立良好的食品安全意识,操作过程不规范。

  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学校食堂经营者应主动承担维护食品安全的责任,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建立并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餐饮食品加工流程,食品加工场所要按规定进行消毒杀菌,保持好的环境卫生,食品加工人员保持好个人卫生,保障学生饮食安全。

  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怎样处罚?

  近期,一食品生产单位因未经许可生产食品,受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介绍,今年4月份,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收到一份外地消费者打来的投诉电话,声称其在当地购买的标称为莱芜市某单位生产的酱腌菜包装上无合法有效的生产许可证信息,请求查处。执法人员根据线索,对该食品生产单位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该单位部分产品发货凭证,存在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的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单位立案并开展调查。经进一步调查确认,该单位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情况下进行酱腌菜生产加工。截至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单位违法生产的酱腌菜已经全部销售。

  酱腌菜是人民群众经常食用的食品之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该类食品需要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后方可进行生产经营。该案件中,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酱腌菜的生产,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生产的酱腌菜产品质量难以保证。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该单位作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广大食品生产单位,生产食品必须依法取得生产许可,遵守食品生产者的法定义务,践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此次公布的食品药品典型案例,选取跟百姓日常接触较多、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违法案件,旨在教育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主动承担维护食品安全的责任,践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同时,也提醒消费者购买食品药品时,尽量到正规商场、药店购买,不购买无生产厂家、无保质期、无生产日期的“三无”产品,一旦发现购买的食品药品存在安全问题时,主动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系,或拨打12331进行举报。(记者 亓秀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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